快递加盟转让问题
有合同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既然出让方和原公司的合同约定1年内不允许转让,那么你们签订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如果公司事后认可则合同有效,否则合同无效,公司可以不给办理相关加盟手续。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分别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3-04-07 11:49
1,我和转让方签订合同我应该注意些什么?
一般情况下,合同只要是双方自愿签订的,没有违法内容就是合法有效的,而你和出让方对于加盟店的转让有些特殊,因原合同中约定在受让后1年内不得转让,那么你在本次合同中需要对你接受快递公司的基本事项和违约责任约定清楚即可。
对于基本事项,你们双方可以约定转让公司的内容、金额、付款方式及过户手续办理的时间等,对于违约责任,需要明确约定一个违约金和支付方式,一旦将来加盟公司不允许你承接,你可以向出让方索赔。
2,在经营过程中合法遵守合同总公司会不会将我的加盟权收回。
如果你的转让能够让总公司认可,那么总公司会继续执行你的合同,授予你加盟权,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总公司将你的加盟权收回则属于违约行为,你可以要求追究总公司的违约责任。
一般情况下,违约责任通常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另一种是要求对方赔偿你因此造成 的直接经济损失。违约金和直接经济损失只能主张一项,不能 同时要求双份赔偿。
那么对于违约金来说,数额应当以合同约定的数字为准。按照法律规定,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130%,超出的部分无效,违约金约定的数额过高的,违约方可以要求适当减少。如果合同约定了违约金,那么你可以根据合同约定主张,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的,你只能主张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对于直接经济损失来说,这个损失的项目和数额,是需要由你方来举证的。基于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能够证明因此遭受的直 接经济损失的项目和数额即可。
3,关于你接受转让的合同效力问题。
对于你现在的情况,其实重点根本就不在于今后总公司是否能够守约,更不在于今后总公司能否与你续签,你的重点问题在于,你与出方法签订的转让合同很可能会归于无效,总公司也不会与你办理加盟权转让手续。
对于连锁加盟的特许经营而言,加盟商能够取得加盟权都必须要经过总公司审查批准授权的,你和出让方未经总公司转让擅自签订合同,且出让方与总公司原合同中本来就有约定1年内不允许转让,这种情况下,实际上你和出让方之间的合同属于无权处分的合同,效力待定。
如果事后经过总公司任何,则合同有效,你当然可以取得经营权,但如果事后总公司 不认可,那么总公司会认定你的出让方违约,解除与你出让方的合同,你也就肯定无法取得经营权了,这种情况下你与出让方的合同就归于无效了,你只能向出让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要求退还你的加盟费,并赔偿你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关于你现在应该怎么办的问题。
从你描述的情况看,你受让这家圆通快递所要承担的风险还是非常大的,那么现在你需要重点做以下几项:
(1)等待出让方与总公司约定的1年期满再接受转让。
这是你面临的最大的风险,毕竟总公司有明确约定1年内不得转让,而你和出让方明知有这项条款存在还故意私下转让,显然是你的出让方对总公司违约,一旦总公司基于此解除与出让方的加盟权,你的出让方不但要向总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你肯定也是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就更别提你将来取得经营权的事情了,所以从这一点看我个人建议谨慎考虑。
(2)完善你与出让方的合同约定,尤其违约条款。
如果你实在无法等满1年期限,必须要现在签订合同接受圆通快递,那么在承担上述风险情况下,你只能尽量完善你和出让方之间的转让合同了,务必要将违约条款约定情况,一旦总公司追究这1年内擅自转让的责任,或者即便期满后也无法给你办理正式的授权手续,那么你可以要求出让方将你的加盟费全额退还,并赔偿你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或者干脆约定一个固定的数额,以防止你将来损失扩大。
(3)要求出让方提供一定财产担保。
从本案的情况看,你相对承担的风险要大一些,将来能否顺利办理到授权手续现在也无法确定,你能够通过总公司的审批也不知道,所以如果对方同意,你可以要求出让方给你提供一定的财产进行担保,比如像你抵押或质押一定的财产,一旦将来对方违约也有所保障,当然这个必须要出让方同意才可以,你们双方协商。
(4)保留诉讼权利。
尽管有上述合同约定,或者你能取得财产担保,但任何情况都有可能出现,一旦你将来无法顺利办理手续,那么应当及时向对方主张权利,协商不成的应及时起诉解决。
你们之间转让需经过省公司的同意。
必须结果省公司同意。否则后患无穷。
有风险要慎重。
根据你的陈述看,你们这样私下转让合同签订后是存在很多风险的,建议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