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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分房付款协议日期不能作为婚前房产所得的依据吗?

分房付款协议日期不能作为婚前房产所得的依据吗? 我于1995年协议离婚,儿子判给我,两年后单位因我符合分房规定分给我一套房改房,房款也是按单身职工分房标准支付。装修后不久,我再婚,所以一直认为这是我的婚前房产,准备将该房产赠予给我儿子,结果现在才发现房产登记日期在我结婚登记日期之后,这样房产公证都没法做,我该怎么办?分房付款协议日期不能作为婚前房产所得的依据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aaaoy(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3-04-06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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