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立户和财产分割
立户和财产分割 我家是农村户口,房屋准建证是父亲的名字。2005年父母离婚时房子分割成四份,父亲母亲姐姐和我各一份,社区干部来做的见证,还签了协议。但是母亲不堪父亲的打骂,并没有在这里住下去,当时房子都是出租的,考虑到我们还在读书也没有收租金,就当做给我们的抚养费。父亲马上再婚,然后和继母生活在家里,我和姐姐就没怎么回家。我结婚生小孩在外面租房住。后来他和继母搬到继母新房子里住,同意我们搬回家住。我们一家三口和母亲就搬回家住了,家里什么都没有,都是我们自己重新置办的。现在他又离婚了,经常回家来闹事,赶我母亲走,说房子是他一个人的,我们都没份。现在姐姐结婚生小孩了,户口单独立开了,还没有迁出去。我和老婆也想把户口立开,但是村委会的说必须有一个伴着父亲,怕以后他老了不赡养他。我们并不是不想赡养他,但是他吃喝嫖赌,无赖至极,我们担心他把我们正常的生活都破坏了,所以想立开。我母亲户口也是一个人,我们立不开可以转到母亲名下去吗?还有房子真的是他一个人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葛星星199……(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3-04-06 1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