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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这个案件属于诈骗还是民事纠纷?

这个案件属于诈骗还是民事纠纷? 2012年7月在网上认识一男的,自称政府公务员(省政府秘书处)有聊天记录为证,以谈男女朋友为名(后发现他与数任由来往),骗取信任后。说他银行存款是定期无法提前提取或要缴税为名(出示了其银行存折原件及购房合同复印件有照片为证),前前后后从我这里“借”走23.5万。屡次催要不还,找人去省政府打听无此人,并且他出示的购房合同查实后也不是他的名字。与其对质后其归还欠款6.8万补写了17万(9月和11月取款,3月补写欠条)欠条后人搬离原居住处并在无还款且电话关机并发威胁邮件或电话威胁(有邮件记录)。
请问该如何处理,虚构事实借款到底算不算于诈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547556……(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3-04-06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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