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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和继母的共同财产继母有权把自己那份赠送自己的孩子吗

父亲和继母的共同财产继母有权把自己那份赠送自己的孩子吗 父亲和继母都是再婚家庭,现共生活十几年,继母有一儿子归前夫抚养(现已成年),由于父亲身体不是很好,现他们共同创造的房产和买卖,但都是在父亲名下,如果父亲立遗嘱将名下财产给我或者有继母的居住权,没有买卖赠与权,这样在法律上成立吗?如果不成立继母有权拿走她的那份吗?可以给她的儿子吗?继母的儿子有继承的权利吗?在他们的共同财产中也有我奋斗和投入的一部分,但都混在一起,没有分的那么清楚,现在继母总想分她那份给自己和儿子(继母是以小三的身份来到我们家,破坏了我的家庭),我该怎么办,谁能帮帮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岩石110(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4-04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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