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债务追讨

再婚家庭离异,一方子女能否要回借于他们的在他们婚姻延续期间的借款?

再婚家庭离异,一方子女能否要回借于他们的在他们婚姻延续期间的借款? 一方子女在他们婚姻延续期间因为他们生活困难,当一方提出需要金钱帮助时,曾通过银行汇款陆续借给他们18万,现在他们正在离婚,一方子女要求他们还款,于是和一方补写了欠条,作为他们婚姻延续期间的共同债务予以分割,但最后法院都不予理会这笔共同债务,目前双方已经拿到判决书了。请问一方的子女还能通过上诉把欠款要回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浙江阿猫(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3-04-04 16:16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