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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导致无法继续经营,请求房东退回押金

因疫情导致无法继续经营,请求房东退回押金 律师您好!
我是从事餐饮行业的一个创业者,我们在2019年8月租了位于大汉口城里面的一个商铺,合同签了3年。开业的时间为2019年10月6日,经营不到4个月,武汉疫情大爆发,我们深知无法在继续经营,于是在2020年3月跟大汉口运营公司负责人提交了退租通知。但是该负责人一直以未上班为由拖着不予处理。
2020年5月1日接到该运营负责人电话和微信通知让我们开业,但是我们跟他也沟通过,我们已经提交了退铺通知,不打算再营业。往期租金是交到了2020年3月6日,按照免租政策,租金并未使用完毕。
我们跟运营负责人前后电话沟通了4次有余,请求该公司退还我们押金,预交的租金9万元,不要了,我们也不会营业了,运营负责人当一切均未发生。
2020年6月11日,大汉口商铺这边发了函件,要求我们营业,但是实在无力。请求您帮我们一下,50多万已经全部丢到水里了,大汉口商铺以要求我们缴纳物业管理费,通知我们如果不交将视为违约。
我认为,我们在早期提前了两个月跟运营沟通过,这不该是这样。
我们的诉求很简单,请您帮帮我们。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申婧娟(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20-06-17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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