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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离婚家庭共同财产的分割

离婚家庭共同财产的分割 老公有外遇,要求离婚,我们婚后与父母生活在一起,婚后第二年建住房一栋,产权是老公与家公共有的名字,没有注明份额,请问,在法庭上,我出示产权证要求分割1/4,还要不要别的证据。当时我们是出现金,及结婚,乔迁,小孩出生的朋友的礼金都用在建房,而且是家公在主办建房,所有的收条都写他一个人的名字,法院会不会根据收条来析产。分清分额。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WASZX……(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4-03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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