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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拆迁问题

拆迁问题 律师你好:
  我父亲是离休干部回原籍定居在老家申请到一块宅基地并盖了5间房子。1992年发的房产证对宅基地的范围有明确的记载。2000年我父亲对原宅基地的房子进行翻修(经村同意),为了方便居住在原宅基地的范围内留出了三米胡同,只有我家使用,与四邻没有争议,也不和集体的地方接壤。但是2006年办理新房产证登记时,没有把这条胡同登记在内,现在农村旧村改造,集体依新房产证没登记为由,把这块通道归为集体所有。请教的问题”
1、这种做法有法律依据吗?
2、我家对这胡同还拥有使用权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664073……(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13-04-02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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