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
谁在为医院撑腰,谁又为患者负责
谁在为医院撑腰,谁又为患者负责 我于2012年6月在河北唐山市唐钢医院住院,做疤痕挛缩松解手术。通过这次住院,我才真正的理解了大家流传的一句话:不得病不知道病人的痛苦,不住院不知道医院的黑呀!真正是知道了医院杀人不见血,折磨病人,增加收入的手段。这哪里是医院呀,纯粹是屠宰场,医生是屠夫,想怎么宰就怎么宰你,根本就不在意病人是什么情况,你多做手术,他多赚钱就行。手术单在他们眼里就是废纸一张,那管你做什么手术,想不给你做,就不做。这样的医院,养这样的医生。这是医院吗?屠宰场!!这是医生吗?纯粹是披着白衣天使神圣外衣,做着吸血鬼的事,纯粹是披着白衣天使神圣外衣的刽子手!!!!
事情是这样的。我在河北唐山市唐钢医院住院,做疤痕挛缩松解手术。一共是4个地方。两个胳膊的肘部与腋窝。住院以前我就去咨询过,刽子手和我讲,一次做一边,分两次做完手术。这样,我就住进了医院,但是,在手术时,刽子手医生只给我做了腋窝的手术,肘部根本就没做。但是在病历上还写着手术顺利。这样,2次完成的手术,在他们刽子手的手下,要做3次以上才可以完成了。这是什么样的医院,什么样的医生,为了赚钱,无故患者病痛与精神的折磨,无故的给患者增加经济,精神与病痛的折磨。
后来,我经过多方面的询问,医院这么明目张胆的为所欲为,作为患者,没有讨回公道的余地,医生有权在手术时看情况终止手术。但是,我做的疤痕挛缩手术,属于外科整形吧,术前需要从哪里手术,有多大的创面,作为专业的医生,难道不知道吗??
术后,对于给我做手术的疑点,在我找出租去医院换药时向医院询问,刽子手医生当时和我说,他没同意给我做没有做的手术,所以做了一个,可笑呀,不同意在患者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还给做手术。当然,这些话我没给录音,他们说没说这样的话,现在也无法证明了。现在院方的说法是:这是专业性很强的的东西,是为了提高手术的成功性,才没有做另一个手术。因为我的腋窝手术,创面过大,在做肘部的手术,血液循环不好,影响肘部的血液循环,植皮会不能成活。所以没有做肘部手术。我想,就是小孩也知道吧,血液循环是通过血管再到皮肤的毛细血管吧,这样憋口的借口都能说出来,我真是佩服呀。我让医院、医生给我出具不给我做手术的书面材料,他们根本就不给。医生、医院还明确表示,你想怎样就怎样吧,去做医疗鉴定或是去告状,随你的便了。
现在,我想说的是,在病历上,写好的做2项手术,只做了一个,而且还是手术顺利。这是不是说明了,明显就是少给做了一项手术?但就是这样明显的事情,好多人,包括律师,都说没有办法去告医院,告了也没用。更不用说医院拿血液循环不好,没给做手术有了借口。更加的不会赢官司了。医院就是明目张胆的这样对待患者,刽子手们就这样胆大妄为,天理何在呀!!!!!!!!!
我咨询律师时,律师说,没有造成后果,医院就没有责任。可这不是后果不后果的问题呀,而是刽子手们明目张胆的,胆大妄为的就不给你做手术呀。就这样,为什么医院还没有责任呢??他们和抢劫的罪犯们有什么区别呀。不同的就是,他们穿着合法的外衣,让患者多做手术,多住院,让患者多遭受痛苦。抢劫的还属于重罪呢,难道他们就不是犯罪吗?我为犯了抢劫罪的罪犯们感到悲哀,他们没有医院这样合法的外衣呀,我更为法律难过….难过…..
做为中国公民的一员我感到悲哀!和谐社会,共产主义社会!!人权!!!悲哀!!!!!悲哀!!!!!!第二张照片,是取皮过多造成的褶皱。第三张照片是手术没做好还有皮肤连接,别的医院给我矫正留下的痕迹。第四张照片是手术后给我还留有的皮肤粘连。第一张和第五张照片,是医院说血液循环不好,植皮不能成活,可我胳膊都是创口,为什么小臂和手部都能成活,这是对无良医生最好的回答。这帮无良医生,还说手术成功。我把病历和术后照片放在下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lh568……(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13-04-02 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