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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薪资问题
薪资问题 劳动合同上写的是“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按甲方工资支付制度执行,初始工资额为1800元”然后拿到手里的工资条基本薪资1600,请问是违法的吗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522093……(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3-04-02 10:53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刘中良律师
VIP
2013-04-02 10:59
要求对方补发工资 按合同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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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丽荣律师
VIP
2013-04-02 11:42
这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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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海波律师
VIP
2013-04-02 12:59
不合理,要求对方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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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网律师
2013-04-02 11:08
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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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翠英律师
2013-04-02 14:18
属于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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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森律师
2013-04-02 15:49
违法,应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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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林律师
2013-04-02 22:17
可以要求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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