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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去年4月我对象和同事晚上吃饭,两人都喝的不少,她同事喝的多

你好,去年4月我对象和同事晚上吃饭,两人都喝的不少,她同事喝的多 你好,去年4月我对象和同事晚上吃饭,两人都喝的不少,她同事喝的多,感觉他开车不放心怕出事,我对象开的她同事的,在行驶当中他骚扰我对象,我对象受影响追尾了前方车辆,她同事在不知道安全气囊弹出来时让跑,对象当时有点懵,开出一段对象想着有事情处理,赔钱修车白,又开回事故现场,但是她们不知道,对的已经报警,当天带到交警队吹气198抽血200多,她同事在走到交警队时主动承担顶替他开车,一夜过去,同事翻案,交代了事实情况,我们这没有任何准备,没有任何回转余地,法院对我对象判了2月实邢,但是她同事没有任何处罚,他在道路行驶中对驾驶员骚扰犯有危险驾驶罪吗?两人都喝多的情况下把车给我对象来时属于共犯吗? 我能去司法机关去告他危险驾驶罪包庇罪和共犯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山东-济宁)
提问时间:2020-05-30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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