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的后续问题
交通事故的后续问题 本人于3月28日晚发生追尾交通事故,本人全责,责任认定后,双方同意使用我的保险来给对方车主修车,但是对方车主是停产的车型,后保险杠需要订货,周期据对方4S店讲要半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到货,对方车主以此为由要我来出他修车这段时间的租车费用,请问我应不应该支付这个费用?(对方车主为私企老板,车是私家车);现在车已经在4S店拆解,我支付了1000元拆解费用。请问我怎么做才算是合理?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d2247……(天津)
提问时间:2013-04-01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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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亮律师 VIP2013-04-01 21:44
应当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不能确定的,可以申请鉴定。
追问:我们在塘沽发生的交通事故,其中有一个程序就是去鉴定,鉴定结果是对方车辆维修费是2900多。这段是鉴定吗?对方实际损失如果是4S店没货造成的,也要算在我头上吗?那他跟4S店串通好了,我岂不是要给他一辈子的租车费用吗?
回答:不属于你的原因,不需要承担。
追问:谢谢!请问如果是因为4S店没货造成的损失,是不是属于我的原因呢?他找我要交通费是不是合理呢?他人也没受伤,车的后包围坏了,但是还能开,我也答应给他修了,我也有全险,保险公司肯赔,只是4S店里没有他车的后包围。他一个劲的找我要租车费,请问我该怎么做,谢谢!
回答:等待对方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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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志龙律师 VIP2013-04-02 11:28
以鉴定和实际损失为准
追问:谢谢耐心解答!请问对方的实际损失是由我来支付还是由保险公司来支付呢?我是全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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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给付必要交通费
追问:请问什么是必要交通费呢?您说的是可以给付,是一定,必须给付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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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对此是规定可以支持必要的替代交通费。
追问:请问我不是很清楚,所谓的“必要的替代交通费”具体是一个什么概念?现在看,周期是不确定的,4S店到货之前他都不能动车(有可能半年,1年),我为了让他能把车开走,已经支付了1000元保险外的拆解费,这个情况下我要支付他必要的交通费吗?他要是天天打车,甚至不打车弄点假的出租车票,半年一年的我也支付不过来啊。
回答:一般支持公交费,因为是新的解释,会支持适当的而非太离谱的费用。
追问:谢谢耐心解答!请问即使法院判我支付这部分费用,我全险的话是不是保险公司来支付这部分费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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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对方向法院起诉好了。
追问:谢谢耐心解答!请问即使法院判我支付这部分费用,我全险的话是不是保险公司来支付这部分费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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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必要交通费有法律依据。认为索要过高可告知对方诉讼解决,由法院根据对方证据判定
追问:谢谢耐心解答!请问即使法院判我支付这部分费用,我全险的话是不是保险公司来支付这部分费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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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支付必要的交通费,通常是按照公交车费用计算的;
2、4s店维修大概半年或更长时间,不是因为你的原因造成的,交通费也不一定是要给半年;
3、协商不成,等待对方起诉,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公正判决的。
可以电话咨询。
追问:谢谢耐心解答!请问即使法院判我支付这部分费用,我全险的话是不是保险公司来支付这部分费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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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对方实际损失
追问:谢谢!请问对方的实际损失是由我来支付还是由保险公司来支付呢?我是全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