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在公家市场租了一个店铺,转让费花了十八万,之前五年的合同到期了
在公家市场租了一个店铺,转让费花了十八万,之前五年的合同到期了 在公家市场租了一个店铺,转让费花了十八万,之前五年的合同到期了,交了第六年的租金没有重新签订合同,昨日市场的人说,今年年底后无理由就要收回不租给我们了,然而市场的本地人都还可以继续租,我在想同等价位上我们应该是有优先承租权的吧?但是没有新的合同该怎么维权?如果我们答应不租了,但希望能付给我们五万块的转让费,能用什么 法律手段维护利益,但最好还是能继续租凭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福建)
提问时间:2020-05-24 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