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离婚财产分配

离婚财产分配 我06年离婚后于08年再找,女方也再找,有一儿子,交往之前说明女方与前夫之子不要我抚养,去年生有一女,但现在女方要求我抚养她与前夫之子,我与家人觉得不能接受所以协议分手。女方要求女儿归我抚养,并支付她5万(之前已支付2万现金给女方做生意,现在还要再支付3万现金)分手费,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解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CS9021(江西-赣州)
提问时间:2010-07-18 11:02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