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解散
我们能否提前退休?
我们能否提前退休? 我们是棉纺厂的一线挡车工,2008年底工厂宣布破产。曾被支付2万多补偿金(1190元*工龄21年),由于未满40岁,没有交进托管。现工厂属国资委管,原法人代表跟我们重新签订合同继续生产。2013年3月底,工厂因经营不善将后工序全部关闭。60%以上职工被裁员(假裁员,真破产)。
我们88年进工厂上班,连续工龄已有二十六年。工厂无沦由八小时工作制改为十二小时工作制,还是宣布破产重组时均未关过车,停过产。这次大规模裁员,政府称2008年已将我们国企身份买断,只支付我们四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
我厂2002年8月开始实行十二小时工作制,三班两运转。十年半的时间里超<劳动法>法定工作时间上万小时,折合超五年有余。工人们全部扩台生产,劳动强度递增,工资
却每况愈下。去年常不能逾千。
严重超时、高强度劳动,再加上噪音、粉尘、高湿高热等恶劣条件,能否达到国家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标准?现我们年龄偏大,技能单一,再加上耳聋、风湿等隐疾,让我们在再就业的道路上举步维艰。请问,我们能否享受提前五年退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丿丿心(四川-内江)
提问时间:2013-03-31 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