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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交了物业费,物业还单独收二次加压电费,并且不出示我们物业费的使用明细是否合法?

已经交了物业费,物业还单独收二次加压电费,并且不出示我们物业费的使用明细是否合法? 新小区从入住开始就一直交物业费,但是物业没有和我们业主签订服务合同,今年交了半年的物业管理费之外,又多次催缴二次加压泵电费和公共用电费,并且单独又交了换电动大门和照明设备的费用,并且不出示物业费的相关账目。请问这些做法是否都有依据,我们业主如果想重新选物业公司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冰淇凌米儿(河北)
提问时间:2013-03-31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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