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结婚七年,有一孩子,在去年公婆,赠与儿子一套房子。如果离婚,女方可以分割财产么
你好,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结合父母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具体情况考虑判决孩子的抚养权。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这是可以起诉解决的
可直接报警处理的
只登记男方名字,属于他的个人财产。
小孩2岁以下原则上随女方生活,2岁以上由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抚养
你好,你不可以分割这个房产的,孩子多大了
只登记男方名字,属于他的个人财产。
小孩2岁以下原则上随女方生活,2岁以上由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抚养
只登记男方名字,属于他的个人财产。
小孩2岁以下原则上随女方生活,2岁以上由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抚养
婚姻家庭问题涉及到的地方较多,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
具体的你可以来电沟通。
孩子归有利于孩子成长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