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债务追讨

债务纠纷

债务纠纷 我在凯里通过律师向法院起诉我的被告人要求还借款30万元,可现在法院说找不到被告人,要到张家界(被告人是张家界市人)去开一张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证明,叫我这个原告出6000仟元钱做费用。我要是不出钱这官司就打不下去了,我就是想问下律师,公告送达一定要这个证明才能公告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高山依旧(贵州-黔东南)
提问时间:2013-03-30 16:52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