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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事业单位在编职工被安排到合股企业能否再与合股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事业单位在编职工被安排到合股企业能否再与合股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律师您好:想请问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与一家企业合股建成投产一个新企业,新企业所用职工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安排的事业编制身份职工,现新企业要与事业编制职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请问能再次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吗?签订此合同会不会对事业身份有什么影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5610(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3-30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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