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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拆迁补偿面积问题

拆迁补偿面积问题   我家是双层自建房,拆迁办是以拆一补一的方式来安置,也就是说以后能以成本价回购相同面积的新住宅地.
  但是有一个比较特殊的房间没有算在内,想咨询下这个房间在条例上能不能算入有效居住面积?
  房间面积28平方米(砖混结构未粉刷),建在一楼厨房的上面,房间后面和侧面各有一木栅窗户(无玻璃),房间正面预留安装5扇推拉窗的空档(没有安装推拉窗),房顶是铝合金房盖,在靠近正面窗口安放四个空心铁柱支撑起房顶架构.
  拆迁办说这个只算是棚子,不能算入有效居住面积.
  具体情况如上,请哪位大律师帮我解惑,诚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uangf……(江西-赣州)
提问时间:2013-03-30 14:2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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