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证件遗失

证件遗失 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现在学生生与身份证一并丢失了,去学校补办时候校方说必须要先登报,声明遗失,之后拿着相关证据才能去挂失补办,可是我看到说现在身份证丢失后已经没有登报挂失的义务了,所以我想问学校这种规定合理吗?如果不登报挂失,我会不会对今后可能因此造成的不良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另如果我不登报挂失,校方以此为由拒不为我补办学生证是否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冯川(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0-07-17 15:0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