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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八年前房子被征收,和政府签了一个拆迁安置协议,内容是,房子拆掉后

八年前房子被征收,和政府签了一个拆迁安置协议,内容是,房子拆掉后 八年前房子被征收,和政府签了一个拆迁安置协议,内容是,房子拆掉后,政府统一开发,两年之内返给拆迁房一块地皮用于建房,原房子够80平方的,返80平方的地皮,不够80平方的,以3000每平向政府买够80平方。可是2年后,政府并没有给拆迁户分地皮,如今离签合同过去8年了,这合同还合法有效吗?拆迁户还能对安置方案提出异议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湖南-郴州)
提问时间:2020-04-27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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