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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

房屋继承 婆婆去年去世,公公同年带回一女的并同居,今年因不满我们交的钱太少而想要赶我们出去住。房子是拆迁补偿所得,所得款于公公婆婆十年前建这房屋所用,只有土地使用协议,并无房产证,想要咨询的是:1、如果公公和那女的结婚,那女的是否能得部分房产。2、作为子女的我们对于这房子有多少的继承权。3、婆婆去世后社保有退回几万块钱,这钱部分被公公所用,部分的钱被存为定期,请问这些退回的钱应是怎样分配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兔87(广东-惠州)
提问时间:2013-03-29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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