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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承包

土地承包纠纷

土地承包纠纷 我2001年承包村上40亩土地,期限15年,分别应在承包的当年及2006年、2011年三次交款,第一次交款后,因2004年国家修河堤,要在地里取土,村干部答应原合同后续五年,并给4000元赔偿,写有手续,但未盖章,2004年多次要求村长完善合同,(4000元以给我)他以工作忙为由,一推再推,我也就一直未交二、三次承包费。2008年新村长让我暂交了5000元承包费,我要求先完善合同,后补交其余承包费,他要求先交承包费后完善合同,扯皮至今。原合同写有按期不交款,违约金5万,请问我是否违反合同法,原合同还有法律效用吗?可否起诉村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户华山(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3-03-28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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