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十万火急)我可以要求公司支付08年至今的双倍工资吗?
(十万火急)我可以要求公司支付08年至今的双倍工资吗? 我是04年进入公司的,一直没有签任何协议(合同),虽然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开始实施,但公司仍没有签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是09年却只签了份一年期的《员工聘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今年至今还没有续签。请问:我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规定,要求公司支付08年至今的双倍工资吗?
敬请专业人士解疑释惑。
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天涯孤客(四川-南充)
提问时间:2010-07-16 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