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债务追讨

债务追讨问题

债务追讨问题 1997年7月20日写下的保证书,2013年3月26日收到对方发来的律师函,要求我付款2万多,请问是否还在民事诉讼的时间内,如果不理会会怎么样?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鱼果(福建)
提问时间:2013-03-27 18:28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