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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问题是这样的。 去年我在北京丰台区租了一间房子,之后由于个人问题转租出去了

律师您好,问题是这样的。 去年我在北京丰台区租了一间房子,之后由于个人问题转租出去了 律师您好,问题是这样的。 去年我在北京丰台区租了一间房子,之后由于个人问题转租出去了,转租的那个人每月交租房费都要拖欠几天才会给,目前房屋已经到期该租户也不在续租了,我们在合同上写明如拖欠租房费用需要承担每月百分之3的违约金,请问我们可以在他的押金里面扣除该比费用吗?我们一直没有给他退押金,但是该租户坚持退押金,还要走法律程序解决,请问我该如何解决,目前是需要马上把押金退给他还是等他走司法程序来解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别闹(北京-丰台区)
提问时间:2020-04-03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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