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 我想请问有关员工劳动合同以及个人保险的相关问题?
保险应当以实际收入为基准缴纳.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日开始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如果是单纯的保险纠纷劳动仲裁不受理,你只能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保险应当由单位和个人按照比例共同缴纳,以个人实际工资基数按照以下比例缴纳,可供参考:
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2%;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您好!单位不缴纳保险的问题是违法的,您可以搜集相关证据材料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单位补缴,并且要求单位支付没有缴纳保险的经济补偿金,并且您也可以以此理由辞职,辞职的期限不受三十天的限制。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你可以到当地的人力资源部(或劳动保障部)去投诉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