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别人的租户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用我的水欠费,水务公司未通知也没停水,我该怎么办?
别人的租户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用我的水欠费,水务公司未通知也没停水,我该怎么办? 我于2011年在镇上购买了临街商铺及同一栋楼上面一套住房,一直在外务工,大约是2016年,住房因为欠费二三十元(记不清楚了)就被停止供水,后交清了水费和滞纳金才恢复供水,后面为了防止停水,就开始预交水费,现在账户上仍有水费。而商铺从买后一直未装修,偶尔借给别人做仓库堆放干燥东西,认为没有用水(水表也安装在户外),应该就没有水费,加之心里认为有水费,水务公司会通知催收,就没有去关注。直到2020年1月26日回家过春节,经过小区门口,无意看见欠费通知中有我商铺号(以前回家从来没有发现过),到水务公司查询,发现从2017年2月开始欠费(之前有人交过费)直到2019年2月,每月都有用水,但未交费(水费本金2200余元,滞纳金1300余元)。查看水表才发现是隔壁商铺业主的租户将我水表表后管改接到公共楼梯间(他购买了二层全部,自己将该通道安装了卷帘门使用)使用。现租户已更换,现租户说他是2018年5月承租的,到2019年2月无水停止使用,该期间的水费他认可交费,但之前欠费不清无法缴纳,且因前面欠费无法缴纳产生的滞纳金也不愿承担。联系商铺业主,答复不是他用的,不承认缴纳。本人认为:自己账期疏于对水表管理存在一定的过错,而水务公司在住宅欠费二三十元、还不是每月都产生水费、且不足一年都要停水,而商铺每月产生水费、欠费两年之久、金额达三千多元为什么不停水,不停水为什么也不电话通知(上户时的手机一直在用,现在都能正常通话)尽到自己的告知义务,存在最大过错,应该由自来水公司承担水费本金的主要责任,没有通知更不别说滞纳金了。但自来水公司回答他们没有义务告知或通知用户,用了就该交水费。请问我该怎么处理?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山舞银蛇1(四川-南充)
提问时间:2020-03-22 1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