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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辩护

强奸后恋爱多次性交不自愿,男生逃脱罪行说不适合恋爱

强奸后恋爱多次性交不自愿,男生逃脱罪行说不适合恋爱 !请问各位律师 行为者先强奸以胁迫会对处女破损的受害者说会负责产生的结婚恋爱关系 ,又有证据能证明女生当时确实不自愿被迫衣物破损的,后男生多次行为侵犯女生身体又以不适合恋爱逃脱罪行,认为恋爱就是轻松快乐没有负担,能可以定强奸的罪行吗?但是去报警警察说是男女纠纷多次性交不受理,但是也会询问叫对方做笔录仅此而已,我当时记笔录称述有误想进行补充修改提交证据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北京)
提问时间:2020-03-21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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