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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与对方长期未生活一起,且对方长期未照顾孩子,女方多次警告不要骚扰影响孩子

起诉离婚,与对方长期未生活一起,且对方长期未照顾孩子,女方多次警告不要骚扰影响孩子 起诉离婚,与对方长期未生活一起,且对方长期未照顾孩子,女方多次警告不要骚扰影响孩子,后男不听劝告影响,后女将其拉黑,男以此为由说是女方不要生活费,之前收生活费男说女方是骗生活费,并且支付生活费严重不足孩子实际所需,女方想在本地起诉,需开立什么证明?男方长期在本地生活证明?是否影响法院判决或后期质证诉讼管辖?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冷暖自知(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20-03-19 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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