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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是她开的房,发生了关系,第二次在车上她说了不要的话,最后还是发生了关系

第一次是她开的房,发生了关系,第二次在车上她说了不要的话,最后还是发生了关系 第一次是她开的房,发生了关系,第二次在车上她说了不要的话,最后还是发生了关系,但之后她也没说什么,关系也一直保持很亲密,出门都是手牵手的,也给他有发红包什么的。第三次同第二次一样,第四次还是在车上,也说了不要,有不太明显反抗,还是发生关系了,之后也正常聊天,发红包。差几天就是情人节了还商量着怎么过,她还说送花不如发红的话…,但是13号晚上聊天出现了裂痕,十四号早上收到她的花,心里很乱就想找她说清楚,她就是不出来见我,最后她报警说我骚扰她,做笔录的时候她不知道怎么搞得说了我曾强奸她的话,然后警察就审我,主要车记录仪有录音发生关系她说不要的话,当时有点哭腔。这个强奸能罪名成立吗?为什么?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何须问(天津-滨海新区)
提问时间:2020-03-13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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