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保险
可以要求原单位补交保险,给予赔偿。
1 合并后的机构承担原来机构的债权债务,2 可以要求新机构补缴保险,并继续履行合同
你说的可能是劳务派遣吧?视为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要求补缴社会保险 自2008年2月至今的双倍工资等 详情可以电话或者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