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联营
合股投资饮食店遇到的问题
合股投资饮食店遇到的问题 本人与几个股东合伙开了一家饮食店,经营人是王某,我不清楚有多少股东,只知道副店长也是入股的,股东们的入资情况也不清楚,当初是相信王某,也没有验资就签了协议。协议是我与王某单独签的,协议中写明了我的入资情况,剩下的是王某的,协议期五年,每年分红,我可以随时退股,但要承担相应损失并退回所有分红.副店长在经营五个月后离开,王某没有跟我说过,经营半年后,我向王某要经营报表,拖了半年才给我,而且报表非常简单.从王某给的报表看,除去刚开始的设备及加盟费用等投入,店经营到现在只赚了几千元钱,我觉得不可信,因此我要求退股,王某给我两个方案:一是自己清算,折现后按比例一次性付清;二是可以原额退回,但要分12期(月),鉴于王某不可信,我都没同意。
我想咨询几个问题:
(1)从股东成员看,王某是否已构成商业诈骗?指控王某需要提供哪些相关证据?
(2)如果协议中的投资总金额经查账以后发现不符,是否可以指控王某商业诈骗?
(3)在诉讼期间,让法院指定的第三方来清算时,店是不是要停止营业?
(4)如果王某已构成商业诈骗罪,我是否可以要求王某来承担诉讼及律师费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ollme(上海)
提问时间:2010-07-15 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