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故意伤人但不构成轻伤如何维权
故意伤人但不构成轻伤如何维权 对方用球棒打我4棒子、我都用手臂挡住、没有骨折也没有皮外伤、但手很痛。
事情是因为放在楼梯底下的单车没有摆放到最里边、也并没有挡道、早上他们有留张纸条放我单车上说:请把你的单车放好点、还有其他人。晚上下班我像平时一样把单车放到楼梯下面、然后出去逛街了、回来时对方就在门口守着、一进大门然后就问那单车是不是我的、我回答是、然后问早上的纸条看到没有、我回答看到了、对方继续问为什么还这么放、我回答说你把我的单车推里边点就行了、对方就说我又不是单车管理员、然后就跑到2楼拿球棒下来啥都不说直接就打、一直到结束我都没有还手说脏话。
去医院检查后没骨折没外伤、但手很痛、警方说不构成轻伤、现在对方跑掉了、还没回来、这种事情我会得到什么样的赔偿、这样的故意伤人对方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麻烦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72005……(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3-03-22 1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