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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纠纷

经营纠纷 三月前我提出撤出与詹某合伙经营的工厂,双方约定只分配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暂不分配,双方按原有格局共同使用,公司由对方经营。双方已签订协议,对方已还款80%,但未做股东变更。
    因土地房产等使用证均在原公司名下,我能否提出将厂区一分为二各自独立使用?
    如果可以我能否在院内盖房?
    因对方占用大不部分厂区房产,那么我能否提出将对方使用中的库区归我所用,对方不能使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八音哈(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3-22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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