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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去年12月份,我和朋友A一起买了B的手机,b是卖手机的

一开始去年12月份,我和朋友A一起买了B的手机,b是卖手机的 一开始去年12月份,我和朋友A一起买了B的手机,b是卖手机的,总共花了二万八买了十五台手机,一开始先给了我们两部手机,后面的以各种理由拖欠,在一月初 与我们签了借条和身份证复印件,借条写明5号归还,可到现在还是以各种理由拖欠,我们已经报警,警察还未回复是否可以立案,请求帮助,怎么样可以有效的解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20-01-22 09:55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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