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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支付赡养费一案,于去年12月27日收到法院短信结案

去年9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支付赡养费一案,于去年12月27日收到法院短信结案 去年9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支付赡养费一案,于去年12月27日收到法院短信结案,(具体文书未收到)但至今赡养费未到帐,多次联系法官电话始终无人接听,无奈之下只能求助12368热线电话次日接到浦东法院12368回复是对被告作出“限高”处理”。我已是98岁的老人,对他这一处理对我毫无意义,我只要求在我有生之年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要回我的赡养费,请问律师还有其他方案吗?能否要求从他养老金中直接扣除?望指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张佩贤(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20-01-21 15:35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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