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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前的房子有维修基金吗?卖方未交需买房交吗?

98年前的房子有维修基金吗?卖方未交需买房交吗? 今年3月份,我在甘井子区大连湾元宝山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在签合同时未见维修基金那项说明,回家后看到其中合同第8条有关于维修基金的说明,说明如下:(1)签约时卖方出示维修基金发票:卖方同意于交接日将该房屋维修基金发票原件无偿转给买房;(2)签约时卖方未出示维修基金发票:卖方保证于该房屋交易日将维修基金发票原件交付居间方代为保管,并同意交于交接日无偿转给买方:如出示不了该房屋维修基金发票原件,须调档,调档费由卖方承担,调档不出,买方认同。关于这两条规定在签合同时中介根本没说,卖方也未提及此事,是我在回家时在自己在合同中看到的。我想问一下(1)中介和卖方是否侵犯我的知情全。(2)如果真的像合同中提到的“调档不出,我就认同了呗?(3)维修基金到底由谁来负责,国家有规定吗?(4)如果让我来补交我不会同意的,像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做?请回复!谢谢!这个月28号我就要过户了,请好心的律师帮我解决一下.比较着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高英fuji……(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3-03-21 10:5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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