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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押担保

我该如何维权

我该如何维权 我于前夫2006年6月办理离婚手续,协议约定住房归女方所有,但因一直找不到房产证未办理过户,同年8月前夫伪造离婚协议将房产过户到其名下并将房产抵押给第三人,2010年因无钱还,第三人起诉法院并判定将房屋拍卖给该第三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被我无意发现,我逐向房管处申请查阅档案,发现上述事实,现我已向法院和房管处提出疑义,请问,我该如何申请法律救济手段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鹿小小(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0-07-14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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