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一名私企员工,在原来公司任职,但是大老板成立了新的公司(两家公司同一个法人)
不建议签署。
没有谈妥补偿之前,不建议签署
自己申请离职的,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前面工龄可清零。
您好,请问您签署了吗?一般来说,如果同意签自愿离职,是很难主张补偿金的,建议不要签,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需进一步联系或者诉讼代理,请到我的主页访问咨询,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你可以拒绝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