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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书写的好有说服力

法院判决书写的好有说服力 法院判决书写进我国有“百善孝为先”的古语,“孝”有孝顺、善事父母之意,古代以尽心奉养和绝对服从父母为孝,儒家经典 《孝经》把孝誉为“天之经、地之义、人之行、德之本”。由此可见,“孝”在我国古代就已经是天经地义、人之美德,在现在的社会应当更加提倡。我支持应当提倡。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lU4239(天津)
提问时间:2010-07-14 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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