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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电动三轮车撞人,肇事方耍赖不愿出钱

电动三轮车撞人,肇事方耍赖不愿出钱 正月16,我爱人在丰产路经五路上被一辆拉货的电动三轮车撞倒,并拖行10米远,后经路人阻拦停车,但是当时就不愿意出钱,甚至想跑。后经过110处理,先把对方的车和人暂扣。
    到医院,拉货的三轮车交了30元拍片钱,再不掏钱。本着先治病的原则,我们先掏钱治病,警察也劝我们先治病。直到今天拉货三轮车未打电话询问病情,也未露面。经过郑州一大队三中队事故科认定,三轮车负主要责任。但是可气的是三轮车主,只愿意出800元钱,还很不情愿。我们的住院费用都花了近2600元,还有我爱人的电动车也被放在交警队。
    交警三中队,说要么你们自己调节接受800元,要么让我们自己上法院告。请问这合乎规定吗?还有就是如果告的话,我应该怎么走法律途径。
    请专家给予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anfen……(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3-18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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