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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2019年12月7日,因本人的小米手机不能正常使用,所

您好。2019年12月7日,因本人的小米手机不能正常使用,所 您好。2019年12月7日,因本人的小米手机不能正常使用,所以拿去附近小米售后网点(西安 小寨)进行维修,初步检测判断手机内屏损坏,但工作人员说政策规定他们没有权限进行内屏换置,让我寄到成都小米总部。我当天就使用顺丰快递寄了出去,几天后成都小米售后打来电话说初步检测判断手机内屏损坏,但她们也没权限进行维修,让我寄到深圳厂家那边维修,我强忍着怒火听了他们的话又寄到了深圳。2019年12月14号深圳小米售后终于给我打电话(期间没有和我联系过一次)说她们那边修不了,现在需要手机寄回,让我去附近的售后网点,也就是西安的小米售后进行内屏更换。直到今天在没有争得我的同意之下,把我的手机原封不动的寄回了。那么既然网点售后能直接更换,为什么还要耽误这一周多的时间。请问律师这期间我所付出的一切个人资本是否能向小米售后索要误工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陕西)
提问时间:2019-12-15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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