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债务追讨

债务纠纷

债务纠纷 夫妻离婚,男女双方名下各有一处房产,协议离婚时,为补偿女方和孩子,男方同意净身出户,同意两处房产和存款全部留给女方,但男方名下的房产系婚前财产。离婚后,考虑到男方暂无处居住,女方未立刻办理原属男方名下的房屋产权变更,而是将房子暂给男方居住。离婚前,男方和其合伙人因为公司经营问题曾以个人名义向别人借钱(女方一直不知情,离婚后方知),到还款期限时公司无法按时还款,但不是不还,只是协商延期还,但债权人不同意。问若债权人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强制执行吗?若强制执行,男方名下的尚未变更房屋产权的房子是否会强制执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OP9250(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0-07-13 16:3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