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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未婚生下的孩子,女方有权利要回吗?

请问未婚生下的孩子,女方有权利要回吗? 我五年前因交友不甚,被骗至偏远山区,被怀孕,因身上没钱,旁人看得紧,被迫生下孩子,是个双胞胎,两个都是女孩,我一直在寻找逃跑的机会,可是一直都没机会、就这样,我在那个地方生活了5年,去年我又怀孕了,又生下了1个女孩,因身患溶血性贫血,差点失去生命,医生都束手无测了,让出院,对方家里又不愿收留,才通知家里来接回、因毕竟相处五年,有3个女儿、为了自己的名声,也为了自己的女儿。我委屈求全的继续和他交往,但是他翻脸比翻书还快,实在不想和他继续过下去了,请问我该怎样要回自己的女儿?我该怎样去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梦随心飞20……(陕西-汉中)
提问时间:2013-03-17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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