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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我在休息天去车站乘车回家,从车站进口进站,前面也有行人,刚过站门正要穿过广场买票乘车,被后面进站的公交车从有后方撞倒并碾压过做左小腿,造成胫骨上端裂痕,腓骨下端骨折,大面积皮肤神经挫伤,三个月后交警才出具事故证明(双方无过错),我虽然气愤但是不下床找他们,住院9个月后基本能撑着拐杖行走,第一次治疗结束。我去咨询鉴定事宜,工作人员称要等外固定支架取出才好做鉴定,现在我二次手术已经结束,鉴定为10伤残,请问我能赔偿到多少钱?(两次住院治疗费用约10万元都由公交公司支付)都有那些项目?我以后要植皮可以让公交公司一次付清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n8793(江苏-南通)
提问时间:2010-07-13 15:02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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