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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 name 在一个生鲜超市私企公司以店长的身份工作了两个月

user name 在一个生鲜超市私企公司以店长的身份工作了两个月 user name
在一个生鲜超市私企公司以店长的身份工作了两个月,老板一直没给签合同,昨天我提出离职,离职日期到月底,可是老板中午就安排自己的亲戚过去了做交接了,说我交接完就能走!还有之前给过我2千元店铺备用金,没有任何收据和证明,今天让我给送过去,还说不送回去他报警,这个情况下,我是否可以不送回去呢?没签订合同,是否应该支付双倍工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堅守つ這份愛(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9-12-03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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