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警方没证据,受害人有怨无处伸。
警方没证据,受害人有怨无处伸。 我姐夫在和朋友逛街的时候,去买蛋糕,他朋友拿出50元钱给蛋糕店老板,老板发现这50元钱是张假钱,就和我姐夫的朋友发生争执,我姐夫上前劝阻,在劝阻的时候蛋糕房老板不分青红皂白就叫他的手下将我姐夫殴打至残,伤势:右腿漆盖骨破裂,左腿漆盖左侧部分骨折,左腿半月板破裂被迫切除,(现在走路一瘸一拐)事情已经报案,可是半年过去了,警方说没证据证明我姐夫是被蛋糕房的老板叫人打伤的,只能赔偿5000元连带责任金,实在没办法就托人看到了原始笔供,发现原始笔供中蛋糕房老板开始所承认的叫人殴打我姐夫的笔供被画掉后面是不承认他叫人殴打我姐夫。
1 我问我姐夫的这种情况属不属于见义勇为;
2 我问我姐夫的这种伤势属于几级残废,对方应该如何赔偿。
3 怀疑警方有人受贿,上告是否能连当时报案的派出所一起告进去。
4 问笔供是否可以修改。
5 不知道为什么周围商铺不肯做证,警方说没证据没办法调查,也就再没管,到现在我姐夫的事情一直也没做处理,找了警方很多次,可就是没个音信,因为我姐夫家经济条件不是很好,到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ei123……(陕西)
提问时间:2008-12-24 15:00